- 居民生活飲用水衛生法規和健康標準
- 發布日期:2012-03-14 點閱次數:次 來源:
- 摘要: 本文全面列出了我國現行相關的飲用水法規和標準,重點介紹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》的相關條款和衛生部《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》、建設部行業標準《城市供水水質標準》的修訂內容。
本文全面列出了我國現行相關的飲用水法規和標準,重點介紹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》的相關條款和衛生部《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》、建設部行業標準《城市供水水質標準》的修訂內容。
一、概述
飲用水衛生法規和標準的重要性
(一)飲用水衛生工作的法律依據
法律賦予衛生系統飲水衛生的工作職責是:對飲用水水質監測和衛生學評價;對水性疾病的預防、控制、監督和飲用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;對供水單位(含集中式供水、二次供水、管道分質供水單位)衛生許可;對供水單位和涉水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和監督執法等。上述工作均應以飲用水衛生法規和標準為依據。法律還規定:如衛生行政部門未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,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,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”。
(二)飲用水的重要性及其嚴峻形勢疊顯飲用水法規和標準的重要性
1.飲用水的重要性
水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。生活飲用水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,水是生命之源,水約占成年人體重64.7%,是維持正常生理機能所必需。
水的生理功能:參與食物的消化和吸收;參與體內代謝及代謝產物的排泄;參與體溫調節;其他:保持關節、肌鞘器官潤滑和柔和等。
飲用水污染導致的疾病:介水腸道傳染病;化學污染水致急慢性中毒;有機污染、農藥、藻毒素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(POPs)污染、致癌、致畸、致突變物質的污染,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對人類健康威脅。
水與生活質量關系:充足的、安全衛生的供水用于沐浴、洗衣、清洗餐具、環境清掃,提高個人衛生和生活環境質量,減少疾病傳播。住宅內有上、下水衛生設施的居民,其腸道傳染病發病率是室外取水和用廁居民的1/5。
2.飲用水衛生的嚴峻形勢
飲用水地表水水源95%受污染;自來水廠傳統水處理工藝不能徹底去除新的有機污染物和藻毒素、環境激素;管網污染:陳舊老化、滲漏率高,出廠水→用戶自來水龍頭,水質不合格率增加20%左右;二次供水污染:高層水箱、蓄水池不清洗消毒,水質安全得不到保證;桶裝水、家用凈水器管理不當致二次污染;管道分質直飲水尚未規范化管理。
鑒于飲用水如此重要,又面臨飲用水衛生的嚴峻形勢,更疊顯生活飲用水衛生法規和標準的重要性。
3.依法治水的依據
法律,一種特殊的社會規范,規定了人們可以做什么,應該做什么,為人們的行為提供一個模式、標準或方法;規定了各種行為相應的法律后果,人們違反行為模式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。只有加強飲用水的法制化管理,依法治水,才能從根本上改善和提高飲用水水質。
二、生活飲用水衛生法規
(一)國外飲用水法規
各國均十分重視飲用水法規的制訂和實施,較完善的為美國《安全飲用水法》SDWA(Safe Drinking Water Act)。國外飲用水法規發展的以下特點可供我們借鑒:
1、飲用水的污染、民眾的關注,使飲用水法規和標準日臻完善。
如美國1969年調查1000個社區,41%飲水水質不達標;1972年新奧良河檢出36種有機化合物;1974年發現飲水消毒副產物三鹵甲烷(THMs),引起民眾對飲用水法規和標準極大關注,迫于壓力,美國國會于1974年頒布SDWA,于1986、1996年二次修訂,使飲用水法規標準日趨完善,水質改善提高。
2、從水源水—水龍頭—水杯子一體化法制管理
即水源水、自來水廠、管網、二次供水至居民家水龍頭,一直到端起水杯子可能影響水質的各個環節,均有標準和行為規范,實施一體化法制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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